格隆汇12月19日丨创新实业(02788.HK)公告,根据香港法例第571W章《证券及期货(稳定价格)规则》第9(2)条,公司宣布,有关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已于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即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后第30日)结束。稳定价格操作人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或其联属人士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于稳定价格期所采取的稳定价格行动载列如下: (1)国际发售项下超额分配合共75,000,000股发售股份,占全球发售项下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总数的约15%(于行使任何超额配股权前),该等股份由稳定价格操作人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或其联属人士根据借股协议借入的75,000,000股股份补足;及 (2)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国际包销商)已于2025年12月2日(星期二)悉数行使超额配股权,涉及每股发售股份10.99港元(即全球发售项下每股股份的发售价,不包括1%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0.00015%会财局交易征费及0.00565%联交所交易费)的合共75,000,000股发售股份,用于促成向BloomsburyHoldingLimited归还稳定价格操作人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或其联属人士根据借股协议借入的75,000,000股股份。 在稳定价格期,稳定价格操作人并无在市场上买卖任何股份以稳定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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