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兴仁支公司被罚 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营业场所

中金财经11-23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3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公布的黔西南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黔西南金罚决字〔2025〕22-23号)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仁支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营业场所。   黔西南金融监管分局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仁支公司罚款1万元;对杨和翠(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仁支公司环北路营销服务部负责人)警告并罚款1万元。   以下为原文:       

免责声明: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本平台的投资建议,本平台不对文章信息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保证,亦不对因使用或信赖文章信息引发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精彩评论

我们需要你的真知灼见来填补这片空白
发表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