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国华:已向深圳中院递交执行申请书

证券之星11-13

证券之星消息,*ST国华(000004)11月12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董秘阮总你好,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与应收账款补偿事项,公司公告称未收到款项且公司已经向深圳中院递交申请执行书,该事项目前进展如何?法院能够根据判决与申请执行书进行强制执行否?公司对此有何其他措施?

*ST国华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已向深圳中院递交执行申请书,但本次诉讼的执行情况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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