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10日收盘,迈得医疗(688310)报收于19.0元,较上周的20.05元下跌5.24%。本周,迈得医疗10月9日盘中最高价报20.11元。10月10日盘中最低价报18.83元。迈得医疗当前最新总市值31.58亿元,在自动化设备板块市值排名68/78,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4377/5158。
本周关注点
- 公司公告汇总:迈得医疗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董事会人数拟由7人调整为8人。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将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取消监事会及相关治理制度修订议案。
- 公司公告汇总: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包括修订及制定27项公司治理制度,涉及财务、承诺管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等多个方面。
公司公告汇总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董事会人数由7人调整为8人,其中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27项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或制定。上述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于2025年10月30日以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召开。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监事会将被取消,相关制度废止,现任监事职务相应免除。在此之前,监事会仍按规定履职。该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0月30日13时30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省玉环市沙门镇滨港工业城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开展,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交易时段及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2日。会议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共14项子议案,其中议案1、2.01、2.02为特别决议议案。股东可于2025年10月29日办理现场登记,或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联系方式:林栋,电话0576-87356888,电子邮箱zq@maiderchina.com。
公司发布《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目标为实现企业价值和股东权益最大化,会计政策涵盖金融工具、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收入确认等方面。应收款项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存货发出采用个别计价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残值率5%。收入在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并按规定报送。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公司制定《承诺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方的承诺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承诺内容应明确具体、可执行,不得使用模糊性词语。承诺人须及时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信息,履行过程中若出现影响履约情形,应及时告知并提供新担保。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承诺履行情况。承诺不得擅自变更或豁免,特定情形下可申请变更或豁免,但需经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议,重大变更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规范选聘行为,维护股东利益。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后由股东会决定,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续聘需审计委员会对执业质量进行评价,改聘需调查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聘期内可合理调整审计费用,降幅超20%须披露原因。禁止在年报审计期间随意改聘。公司应每年披露审计费用、服务年限及履职评估报告。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规范利润分配行为,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税后利润依次提取10%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弥补亏损后,可提取任意公积金;剩余利润按持股比例分配。利润分配可采用现金、股票或结合方式,优先现金分红。在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时,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提交股东会,须经半数以上表决权通过。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须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公司应在股东会决议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并按规定披露分红执行情况。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规范信息披露行为。拟披露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的可豁免或暂缓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在原因消除、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时应及时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涉及秘密的,可采用代称、汇总等方式豁免披露。公司需登记豁免披露相关信息,并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证监局和交易所。内部审核流程包括部门申请、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惩戒。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离职程序。制度适用范围包括任期届满、辞职、被解职等情形,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职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在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时,原董事须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公司应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被解职董事可申辩,股东会或董事会按程序决议解任。离职人员须办理工作交接,视情况开展离任审计,持续履行公开承诺、忠实义务及保密义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任期内及期满后六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持股总数25%。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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