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伦股份:董事长钱林弟、总经理李忠人等人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江苏证监局责令改正

证券之星2025-09-11

证券之星消息,9月11日凯伦股份公开信息显示,董事长钱林弟、总经理李忠人、常务副总经理张勇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江苏证监局责令改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2021年10月22日,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伦股份)实际控制人钱林弟、董事李忠人、董事张勇、董事季歆宇承诺,截至当日凯伦股份对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余额合计1.88亿元,如在2022年12月31日未能收回的,由承诺人承担,并在2022-2024年年报披露后的60个工作日内分期支付,每年支付比例为实际损失的20%、30%和50%。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述应收账款未收回,承诺人应于2023年至2025年分三期支付3,766.54万元、5,649.82万元、9,416.36万元。

处罚决定如下: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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