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薛蕾、梁可晶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证监会2025-07-11

西安 铂力特 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薛蕾、梁可晶:经查,你公司2025年4月披露的2024年年报和2025年一季报存在多处错误,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你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薛蕾、财务总监梁可晶对上述事项承担主要责任。根据《办法》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薛蕾、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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