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天化:回购的主体是本公司,并非大股东。截至最近一次公告,公司回购金额已超下限,但未达上限;回购期限未满。公司将视股价运行情况实施回购计划

证券之星2025-05-12

证券之星消息,泸天化(000912)05月12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泸天化董秘,针对投资者普遍关心公司大股东和持股5%以上的国资委股东增持回购股票事项,可否具体说明:公司大股东已公告的回购方案,目前已回购至方案下限,请问此计划未来还会继续推进吗?持股5%一致行动人国资委股东增持方案1.5亿~2.6亿人民币,4个月过去了只增持了区区约900万人民币;请问增持进度如此缓慢,有什么客观因素导致吗?做为国资委股东、国企控股上市公司,如何做好市值管理及投资者回报?

泸天化回复:投资者您好!1.回购的主体是本公司,并非大股东。截至最近一次公告,公司回购金额已超下限,但未达上限;回购期限未满。公司将视股价运行情况实施回购计划。2.增持的主体是控股股东泸州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具体如何实施由股东自行决定。3.公司重视市值管理工作,将按照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做好市值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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