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股份:高级副总裁刘明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等违规行为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证券之星2025-04-30

证券之星消息,4月29日大华股份公开信息显示,高级副总裁刘明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你作为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你配偶程淼证券账户于2025年2月20日通过期权行权方式买入公司股票8,100股,成交金额125,331.30元;并于2025年2月21日通过集中竞价卖出公司股票15,900股,成交金额279,045元。

处罚决定如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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