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蓉科技因信息披露违规等违规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证券之星04-25

证券之星消息,4月24日福蓉科技公开信息显示,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黄卫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2024年2月29日收盘后,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上证e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称,“公司供货的三星S24系列手机、谷歌Pixel8系列手机等产品都具有AI功能。……未来,随着AI技术不断应用,公司供货的具有AI功能的产品将越来越多。”3月1日,有媒体将公司列为“AI手机”等AI相关的概念股。经监管督促,公司于3月5日公告说明“公司主要为……谷歌Pixel8和三星S24手机提供铝制中框结构件材料,与AI功能直接相关的芯片无关”,于3月7日公告进一步说明“公司产品不具有AI功能”。公司股价在3月1日至6日,连续4个交易日收盘涨停。在AI相关概念处于市场高度关注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在e互动平台发布相关信息应当审慎、客观,确保发布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充分提示风险,避免对投资者产生误导。公司在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与AI相关信息,未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说明公司产品与AI功能无关,发布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误导。

处罚决定如下:

对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黄卫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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