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元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2488,以下简称“元征科技”)9月1日在港交所公告称,公司原计划于2026年9月1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载有补充框架采购协议及建议年度上限等内容的通函。由于需要更多时间编制及落实通函内容,寄发日期将顺延一周至2026年9月8日或之前。
公告显示,相关通函将包括:(i)董事会函件,阐述补充框架采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包括建议年度上限)的详细信息;(ii)独立董事委员会致独立股东的函件;(iii)独立财务顾问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的函件;(iv)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资料;及(v)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元征科技于2026年8月11日曾发布公告,披露有关补充框架采购协议及建议年度上限的相关安排。本次延迟寄发通函不会影响相关事项的后续推进,公司将于新截止日期前完成并发布通函。
截至本公告日,元征科技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刘新(董事长)、黄兆欢、蒋仕文;职工董事刘国柱;非执行董事彭坚;独立非执行董事张艳晓、贺旭金及宾执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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