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30日,中远海发(02866)(全称: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刊发海外监管公告,披露《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办法》已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自即日起实施。
根据公告,该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上市规则制定,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参股企业。主要内容包括:
1. 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的责任主体,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监管与保密工作,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承担登记备案、投资者关系管理及对外咨询等职能。
2. 方案明确内幕信息范围,列举十二项可能对公司证券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如经营方针重大变化、重大投资、重大亏损等),并规定知情人登记、保密与责任追究流程。
3.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中介机构须在内幕信息公开前,按“一事一报”原则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表》,并至少保存十年。
4. 公司需在内幕信息公开后五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送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如发现内幕交易线索,须在两个工作日内报告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交易所。
5. 办法规定若内幕信息知情人泄密或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公告同时列明,截至本公告刊发日,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张铭文、王坤辉;非执行董事叶承智、张雪雁、郑晓哲;独立非执行董事邵瑞庆、陈国樑、吴大器。
公司表示,如办法条款与适用法律法规、上市规则或《公司章程》出现不一致,将从严按上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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