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投资(00270)签订承租人框架协议 2026-2028年度物业及设备租赁上限分别8,000万元与3,000万元

公告速递11-02

11月2日,粤海投资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70)公告称,公司已与水务股份于2026年11月2日订立《承租人框架协议》,由粤海控股集团成员公司作为出租人,向粤海投资集团成员公司出租物业及设备,协议有效期自2026年11月2日至2028年12月31日(含首尾两日)。

协议约定,本集团可按具体协议租赁粤海控股集团的物业用于办公、商业经营等,及租赁机械等设备用于工程项目。租金将经公平磋商并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独立第三方可比交易条款。

历史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截至2026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本集团在现有租赁下的交易金额分别为: 1. 物业租赁:417.80万元、617.65万元、1,057.69万元; 2. 设备租赁:157.84万元、972.17万元、125.19万元。

根据新协议,公司设定的年度交易上限为: 1. 物业租赁: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年度2,000万元;截至2027年及2028年12月31日止年度分别为8,000万元; 2. 设备租赁: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年度1,200万元;截至2027年及2028年12月31日止年度分别为3,000万元。

因粤海控股通过全资子公司持有粤海投资约58.26%已发行股权,水务股份亦为其全资附属公司,故上述交易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相关百分比率均超0.1%但低于5%,需履行公告、年度审核等规定,并获《上市规则》第14A.76(2)条豁免,无需独立股东批准。

公司称,持续租赁有助确保运营场地及设备的稳定供应,并支持其在广州“粤海天地”购物中心及深圳“悦水中心”等项目的业务发展。

为保证交易公允,粤海投资已建立内部审批及半年一次的监控机制,并将在年度内对上限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独立非执行董事及独立核数师每年将对交易条款及上限进行复核。

董事会表示,框架协议条款及年度上限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免责声明: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本平台的投资建议,本平台不对文章信息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保证,亦不对因使用或信赖文章信息引发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精彩评论

我们需要你的真知灼见来填补这片空白
发表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