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诚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00217.HK)10月12日公告,因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及落实资料,公司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并获得豁免,延迟寄发涉及主要交易——售后回租安排的通函。最新寄发期限为2026年10月26日或之前。
此前,公司已于2026年9月29日及2026年9月30日分别公布与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及浙江长兴综合物流园区发展有限公司订立的售后回租安排。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章,该两项售后回租安排构成本公司之主要交易。公司已按照《上市规则》第14.44条,取得股东书面批准,以取代召开股东大会。
根据《上市规则》第14.41(a)条,公司原须于相关公告刊发后15个营业日内寄发通函,即: 1. 有关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售后回租安排的通函应于2026年10月22日或之前寄发; 2. 有关浙江长兴综合物流园区发展有限公司售后回租安排的通函应于2026年10月23日或之前寄发。
由于编制所需资料尚待落实,公司向联交所申请豁免严格遵守上述时限,并已获批准;但公司须在2026年10月26日或之前完成通函寄发。
公告由中国诚通发展集团执行董事陈剑影代表董事会发布。
截至公告日,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非执行董事孙洁(主席);执行董事陈剑影、白春蕊;独立非执行董事李万全、何佳、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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