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万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1451.HK)与要约人L.V.E.P. Holdings Limited联合公告,已按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向万成集团全体已发行股份及全部未行使购股权(不包括除外股份及除外购股权)提出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并于同日向要约股份持有人及要约购股权持有人寄发综合要约及回应文件。以下为公告披露的主要时间节点与安排:
— 要约自2026年8月31日(星期一)起开始接纳,并于当天寄发综合文件及接纳表格。
— 接纳要约的最后时间为2026年9月21日(星期一)16:00。
— 要约结果(如有延长或修订亦将一并披露)将于2026年9月21日(星期一)19:00前在香港交易所网站刊登公告。
— 针对股份要约及已归属购股权要约的有效接纳,相关款项最迟将于2026年9月30日(星期三)前以平邮方式寄发。
— 针对未归属购股权的有效接纳,款项最迟将于购股权于2027年5月27日归属后七个营业日内,即2027年6月7日(星期一)前寄发。
— 若接纳期出现延长或香港出现恶劣天气等情况,上述时间表可能调整,相关变动将另行公告。
公告提醒,要约一经接纳即不可撤销,除非符合综合文件附录一第4节所载之撤回条件。公司董事会及要约人亦敦促所有相关人士在交易公司证券时保持审慎,并留意收购守则下的交易限制及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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