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香港上市公司雅视光学(01120)发布补充公告,就此前6月12日披露的“购置生产设备”须予披露交易,进一步说明卖方的最终实益拥有权结构。
公告要点如下:
1. 卖方背景 • 交易对手的控股公司为瑞士注册的 Satisloh AG。 • 经董事会合理查询并确认,Satisloh AG 为法国上市公司 EssilorLuxottica S.A. 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EssilorLuxottica 在巴黎泛欧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为 EL。 • EssilorLuxottica 最大单一股东为卢森堡投资控股公司 Delfin S.à r.l.,持股比例约 32%。Delfin 是已故 Leonardo Del Vecchio 先生家族的投资工具,其余股份由 EssilorLuxottica 员工及其他公众股东持有。
2. 关联关系说明 • 雅视光学董事会确认,交易各卖方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 除新增披露的股权结构信息外,原交易条款及内容保持不变。
3. 交易背景回顾 • 雅视光学于6月12日公告,将购置生产设备,交易性质被界定为“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 • 本次补充公告仅针对卖方的最终实益拥有权作补充,未对交易金额、付款安排及交割条款作进一步调整。
4. 公司治理与合规 • 雅视光学董事会目前由8名董事组成,包括4名执行董事和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司表示,将持续遵循上市规则要求,确保信息披露透明、及时。
该补充信息明确了交易对手的实际控制人,进一步提升了交易透明度,有助于投资者评估交易的独立性与公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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