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集团新增6.52亿元对子公司融资性担保 累计担保余额达16.54亿元

公告速递08-04

2026年8月5日,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1513,以下简称“丽珠医药集团”或“公司”)公告披露,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6年7月先后与交通银行珠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分行签订《担保合同》及《最高额保证合同》,合计新增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65,200.00万元。

本次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提供最高额30,200.00万元担保; 2.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10,000.00万元担保; 3.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市丽珠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3,000.00万元担保; 4.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间接全资持股的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获担保12,000.00万元; 5. 公司持股87.14%的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获担保4,000.00万元; 6.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75%的焦作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获担保6,000.00万元。

上述担保执行后,各被担保子公司的已用担保额度分别增至: • 丽珠制药厂110,700.00万元(剩余额度169,000.00万元,核准额度279,700.00万元); • 四川光大20,000.00万元(剩余29,500.00万元,核准49,500.00万元); • 珠海医贸17,250.00万元(剩余153,000.00万元,核准170,250.00万元); • 宁夏公司35,000.00万元(剩余33,000.00万元,核准68,000.00万元); • 新北江制药21,475.00万元(剩余89,000.00万元,核准110,475.00万元); • 焦作合成29,000.00万元 (剩余36,000.00万元,核准65,000.00万元)。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担保额度总额为1,377,825.00万元;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65,365.65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1,388,835.06万元的11.91%。公司未为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亦不存在逾期、诉讼或因担保被判决承担损失的情形。

根据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董事会及2026年5月29日股东会通过的相关议案,丽珠医药集团2026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1,167,825.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融资性担保。本次进展公告中的新增担保金额在上述年度额度内。

本次签署的担保合同均为连带责任保证,除新北江制药有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外,其余担保均无反担保安排。公司称,将持续关注各被担保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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