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上调与关联方产品采购年度上限,2026年及2027年分别升至1690亿元与1950亿元

公告速递10-16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02333)10月16日晚间公告,公司已与董事长魏建军及其关联人(不包括本集团)签署《补充协议二》,拟上调截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两年向关联方采购产品的年度上限。

根据公告,新年度上限具体如下:2026年度由原定的119.50亿元(1,194,954万元)上调至169.00亿元(1,690,000万元);2027年度由原定的137.42亿元(1,374,197万元)上调至195.00亿元(1,950,000万元)。

历史交易数据显示,长城汽车2024年度、2025年度及2026年前九个月向魏建军及其关联人采购产品金额分别为60.97亿元(609,748.69万元)、92.87亿元(928,717.68万元)及87.43亿元(874,328.68万元)。截至2026年9月30日,现有2026年度年度上限的使用率已达73.17%。

公司表示,上调上限主要基于以下因素:一是预计未来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增加;二是公司向蜂巢能源集团采购动力电池总成的比例提升,预计截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两年该项采购金额将分别达165.39亿元(1,653,857.66万元)及190.19亿元(1,901,936.31万元)。

公告指出,交易定价原则将继续参照政府指导价或市场价,通过公开招标、行业可比报价等方式确定;公司将继续执行既有的内控及审计机制,确保交易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并不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由于相关采购交易的适用百分比率每年均超过5%,且年度上限均超过1,000万港元,补充协议二项下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所列不予豁免的持续关连交易。公司已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并聘请嘉林资本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有关通函预计将于2026年11月9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以征求独立股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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