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星集团控股:董事会强化治理与关注应收贷款集中风险

公告速递04-24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间,中星集团控股的董事会相关安排与应收贷款集中度成为管理层重点关注领域。公司董事会由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一名执行董事同时担任主席兼行政总裁,负责整体领导与日常管理。公告显示执行董事包括薛家麟先生(主席兼行政总裁)及薛濟匀先生,非执行董事包括吴惠群博士、陈栢材先生及黄新毅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则为李国雲先生、朱瑵沛先生及洗翠碧女士。

在风险管控方面,集团强调信贷集中风险。约二十六百万元港币的应收贷款中,81%由两家独立第三方欠款;而五大借款人的应收账面总额约二十四百三十万港币,显示部分贷款集中度较高。此外,集团的租赁负债年利率介乎2.98%至5.60%,管理层由此提示了借款及租赁利率等方面的潜在风险。整体而言,公司在治理层面维持以董事会为最高决策层,并就信贷集中度进行了具体披露,反映出对潜在风险的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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