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投资管理(00605)向独立人士发放1,000万元贷款 属上市规则须予披露交易

公告速递08-10

中国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0605)8月10日公告称,旗下全资附属公司深圳市领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当日与客户GM(陈嘉兴先生)签署贷款协议,将向其提供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年利率14.4厘。

根据协议,借款人以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的一处住宅物业作第三法定押记抵押。独立物业估值师于2026年8月4日对该物业进行评估,确定其市场价值约为人民币8,113万元。

贷款资金来源为集团一般营运资金。借款人系从事资产管理的中国个别人士,为集团新客户,与集团及其关连人士均无关连关系。

公司表示,贷款协议属集团日常及一般业务范畴,相关条款依据市场惯例经公平磋商厘定。按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07条计算,本次交易相关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构成须予披露交易,需履行通知及公告义务。

董事会认为,借款人提供的抵押品价值充足,且贷款期限相对短期,风险可控;预计利息收入将为集团带来稳定收益及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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