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悦服务集团因持续关连交易触发港交所5%门槛 已构成《上市规则》违规

公告速递08-28

8月28日,领悦服务集团(02165)公告称,公司经自查确认,自2026年1月1日起在未获独立股东批准的情况下,继续按个别服务合同向领地控股集团及其关连联营公司提供部分物业管理服务,导致相关交易触发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5%最高适用百分比率,构成第14A.36条及第14A.54条所述违规。

公告显示,公司曾于2025年11月17日披露,已与领地控股订立《2026年领地控股集团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并与刘玉辉先生订立《2026年刘先生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两份协议的服务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因两份协议项下交易性质相同,合并计算后对应的年度上限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须取得独立股东批准。

公司指出,受通函资料敲定需时影响,截至本公告日仍未向股东寄发通函,也未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并取得独立股东批准。尽管董事会采取了主动退出部分物业管理项目、压缩人员及资源投入等措施,以期将实际交易金额控制在《上市规则》第14A.76条最低豁免水平,但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内,实际交易金额仍导致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主要原因在于领地控股集团及其联营公司需按未售物业承担空置费。

公司承认未能及时监控交易金额并确保合规,已就违规事项向港交所备案,并表示将“在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完成通函寄发及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寻求独立股东批准。通函将披露违规详情、补救措施以及独立董事委员会和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目前,领悦服务集团董事会由执行董事刘玉奇、罗红萍,非执行董事王涛、侯三利,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罗瑩、胡宁、张光虎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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