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阳光油砂有限公司(02012)发布公告称,公司关于根据特定授权向关连人士发行可换股债券以偿还债务的事项,其相关通函寄发日期将由原定的2026年7月31日或之前,进一步延迟至2026年8月31日或之前。公司解释,本次延期主要由于需额外时间编制并纳入通函所载的若干资料。 公告披露,通函将包括: 1. 认购事项、特定授权及其下拟进行交易的详情; 2. 独立董事委员会向独立股东作出的建议; 3. 独立财务顾问就认购事项及特定授权相关交易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出具的建议书; 4. 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通知。 公司强调,有关发行可换股债券的完成须待相关先决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且完成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进行。公司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公司股份时应保持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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