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倢冠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8606)于2025年9月30日签署了有关租赁协议的须予披露交易公告,并进一步发布补充公告。租赁期限为三年零两个月,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的规定,该交易被视为本集团收购资产。鉴于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9.07条计算的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相关交易构成须予披露交易,需遵守第19章的申报及公告规定。
内部调查显示,主要租赁条款已于2025年6月16日确定,但直至2025年9月30日才正式签订相关协议,因此产生了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9.34条所指的非合规事件。该事件的主要原因在于管理层的无意疏忽及行政程序延误,以及公司不同部门之间的沟通不足。
公告指出,公司已采取多项补救措施,包括在主要条款确定后及时披露信息;加强行政与财务部门的共同主导权;完善部门、管理层与董事会之间的沟通;提供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9章合规要求的培训;同时制定明确的合规时间表,以提升信息披露与内部管控水平。
倢冠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余汉埬先生、梁昌豫先生及罗章满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林汛珈女士、李小平先生及唐旨均先生。公告日期为2026年2月6日。该公告自刊发日期起至少连续七日登载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www.kinetix.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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