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桥集团有限公司(08137)7月3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原定于2026年7月31日或之前刊发的《有关根据特别授权认购新股份之通函》(下称“通函”)将延迟至2026年8月31日或之前刊发。
公司解释,此次延期主要因需要额外时间落实通函所载资料。根据2026年6月29日的相关公告,拟刊发的通函内容包括:(i) 认购事项的进一步详况;(ii) 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iii) 独立财务顾问函件;(iv)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 (v) GEM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资料。
洪桥集团董事会由执行董事徐志豪先生、许兵先生、陈圣杰先生及顾文婷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王纪伟博士、王宝刚先生、黄永忠先生组成。公司表示,董事已就公告内容进行合理查询,确认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准确完整。
公告指出,本文件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收购、购买或认购证券的要约或邀请。
根据规定,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的“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栏目保存至少七日,并同时载于公司网站(www.8137.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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