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积资本控股有限公司(08168)7月16日发布补充公告,就此前有关股东提出罢免董事的要求及停职董事的职务安排作出进一步说明与澄清。公司表示,除公告所述补充信息外,2026年6月30日已寄发的相关通函其余内容维持不变。
公告披露,2026年6月19日,公司收到三名股东(下称“递呈要求人士”)提交的初始要求通知,提议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审议罢免范凯业、刘湛清、林海宁及姜丹丹四名董事的决议,并要求即时暂停上述人士的董事职务。随后于2026年6月21日,公司再度收到日期同为2026年6月19日的最新要求通知,其中罢免及暂停姜丹丹职务的议案已被删除。
公司董事会就最新通知向递呈要求人士之一、亦为执行董事的吴沛升查询。吴沛升回应称:(i)相关要求为三名递呈要求人士的共同决定;(ii)要求乃根据公司章程作出,并无义务说明理由;(iii)不披露具体原因属市场惯例;(iv)并未知悉任何强制披露此类原因的规定。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进一步回复。
关于董事暂时停职事宜,公告指出,范凯业于2026年6月21日发出一份17分钟的通知,要求召开董事会会议以紧急委任新的执行董事及公司秘书。该会议其后召开,出席人员包括两名执行董事范凯业、姜丹丹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刘湛清、林海宁。然而,公司表示,相关人事委任程序未能符合章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的既定流程,尤其是独立非执行董事兼提名及薪酬委员会成员黄志恩未获会议通知,也未收到候选人资料。因此董事会认定该等“据称委任”无效。
鉴于股东的罢免议案涉及三名现任董事,且递呈要求人士之一系公司董事,董事会(不包括已停职董事)决定就相关决议案不予提出意见或推荐,交由股东于特别大会上自行决定。
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为:执行董事陈伟杰、谢雷、吴沛升、范凯业(已暂停职务)及姜丹丹;独立非执行董事刘湛清(已暂停职务)、林海宁(已暂停职务)及黄志恩。
公司重申,本公告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刊发,自刊登之日起至少保留七日,且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义,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