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0262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合法合规举行并通过中期分红方案

公告速递09-24 19:4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02628)9月24日公告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已于2026年9月24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中国人寿广场A座二层多功能厅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一、会议召集与召开 1. 2026年8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9月24日召开临时股东会。 2. 2026年9月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关于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3. 股东大会于2026年9月24日10时召开,通过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出席情况 1. 现场出席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表决权股份19,323,97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367869%。 2.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的A股股东1,124名,代表表决权股份125,443,4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3817%。 3. H股方面,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授权代表1人参与投票,代表股份3,023,533,0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97204%。 4. 综上,现场及网络合计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30人,代表表决权股份22,472,953,0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508890%。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结果 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 同意:22,472,085,0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996138%; • 反对:461,313股,占0.002052%; • 弃权:406,700股,占0.00181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25,375,049股(99.590903%)、反对461,312股(0.366441%)、弃权53,700股(0.042656%)。

四、律师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人员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02628)已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13.10B条要求,将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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