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期货股份(02691)披露境外监管补充法律意见 拟不超12亿元可转债申请继续推进

公告速递08-31

8月31日,南华期货股份(02691)在港交所发布海外监管公告,转发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九)》。补充法律意见主要聚焦发行人最新财务数据、控制权稳定、业务合规及募集资金用途等核心事项,为公司拟发行不超过12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提供合规说明和新增核查结论。以下为公告重点:

1. 报告期延长 补充法律意见显示,公司已补充申报至2026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本次发行报告期调整为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及2026年6月30日。

2. 控股股东收益权信托安排不影响控制权 2022年12月,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横店控股”)将其持有的公司69.98%股权收益权转让至“华鑫信托·鑫吴122号单一资金信托”,同时保留股权所有权及表决权;企业联合会委托设立的“同鑫善行一号慈善信托”通过创享投资受让相关收益,实现公益用途。补充法律意见确认,该安排未改变横店控股的控股股东地位及企业联合会的实际控制人身份,亦未对公司控制权稳定造成影响。

3. 主要财务指标更新 – 2023年、2024年、2025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02亿元、4.58亿元、4.86亿元,2026年上半年实现归母净利润3.88亿元。 – 2025年末公司净资产55.96亿元;2026年6月30日净资产58.38亿元。 –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境内期货经纪业务客户权益432.25亿元。

4. 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重申可转债募资总额上限12亿元,拟全部用于: – 提升期货经纪业务服务能力(不超5亿元); – 推进财富管理业务(不超2亿元,其中对南华基金增资2亿元); – 扩大风险管理业务(不超2亿元,用于基差贸易、场外衍生品、做市等); – 增资境外子公司NANHUA UK、NANHUA USA(合计不超1亿元); – 加强信息技术投入(不超1亿元); – 其他营运资金补充(不超1亿元)。

5. 重大诉讼进展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于2023年7月19日对上海齐枫贸易有限公司与公司子公司南华资本的期货衍生品交易纠纷作出裁决,南华资本已于2023年8月2日支付1,500.49万元赔偿及2.20万元仲裁费,案件完结。

6. 内控及监管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浙江证监局、期货交易所等机构的检查意见已完成整改;2024年、2025年监管分类评价连续被评为A类。

7. 股本变动及章程修订 2026年6月15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转增4.5股,股本由7.12亿股增至10.38亿股;3月2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并拟提交股东大会。

8. 董事会秘书变更 因原董事会秘书辞职,董事会聘任马易升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补充法律意见确认,南华期货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0号—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发行仍待上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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