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5月29日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6年第7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公司拟换股吸收合并镇洋发展并按特别授权发行A股的整体交易方案,认定该交易符合重组条件及信息披露要求。\n\n公司此前已于2025年8月至2026年3月间多次发布公告,并在2026年2月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交易细节进行说明。根据已披露内容,交易方式为以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同时向相关方发行A股。\n\n公告强调,交易能否最终实施仍取决于《换股吸收合併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列明的全部先决条件能否如期满足。在全部条件尚未达成之前,交易并不具备无条件生效性。公司表示,将按规定及时披露后续进展信息,并提示投资者在进行证券买卖时保持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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