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武汉)投资有限公司与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89)于2026年2月13日联合发布公告,就此前于2026年2月12日寄发并刊载的综合文件进行澄清。该综合文件涉及以吸收合并方式对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私有化建议、嵐图股份分派建议及撤销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位的建议。
公告显示,上述综合文件的附录五中第二次估值报告及中金公司报告所载“3.交易倍数之选擇”段落作出修订,明确鉴于嵐图集团在第二次估值基准日前最近一个财政年度尚未录得年度净利润,且该集团持续通过销售电动汽车产生收入,因此此次估值将基于销售额为主的交易倍数进行计算。除该处修订外,其余内容维持不变。
公告同时强调,合并及分派能否最终实施取决于多项条件的满足或豁免,不保证任何或全部条件都会达成。交易各方提醒,合并协议或有机会生效,也可能不生效;即使生效,也不一定会完成或实施。分派同样受限于完成分派条件的要求。投资者在买卖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89)证券时需保持谨慎,并认真了解相关公告披露的具体条款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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