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股份旗下子公司发布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条例

公告速递07-21 08:01

2026年7月21日,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00267)公告称,其附属公司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条例》。条例已获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若委员人数或独立董事比例低于最低要求,公司须依规定尽快补足。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 研究并提出公司战略调整及重大调整建议; 2. 对重大合作、投资、融资及兼并收购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 监督、检查年度经营计划及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 4. 评估业务协调发展状况并提出建议; 5. 就ESG治理相关决策事项提出建议并审议公司ESG报告; 6. 调研影响公司发展的其他重大事项并提出建议; 7. 对上述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提出意见; 8. 处理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定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7天发出;若情况紧急,可通过电话或邮件临时通知。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每名委员拥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可采用现场、电子通信或混合方式进行,表决形式包括举手、投票或通讯表决。

条例规定,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出席委员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并对会议内容承担保密义务。

公告同时列示,截至公告日,中信股份执行董事为奚国华、张文武、王国权;非执行董事为李艺、岳学鲲、杨小平、李子民;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梁定邦、萧伟强、徐金梧、田川利一、陈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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