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国际公布两项与三一重工之持续关连交易 最高年度上限合计3.81亿元

公告速递10-19

三一国际(股票代码:00631)10月19日公告称,公司已于2026年10月16日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重工”)分别签订《配件综合代理服务框架协议》及《经修订售后服务框架协议》,两项协议均属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章下的关连交易,仅须履行披露及公告义务,豁免独立股东批准。 \n\n根据《配件综合代理服务框架协议》,三一国际将在2026年10月16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向三一重工集团采购中国大陆境内的配件综合代理服务,主要涵盖配件代销、仓储保管、物流配送、退换货处理等一揽子服务。相关费用将按配件实际销售收入乘以综合佣金率结算,其中矿用设备佣金率不高于8%,港口机械不高于11%,石油装备不高于5%。该协议下的年度交易上限定为: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2月31日不超过3,700万元;2027年度不超过1.71亿元。付款方式为月结,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支付。 \n\n《经修订售后服务框架协议》同日签署,覆盖2026年10月16日至2027年12月31日,取代并终止2025年10月20日签订的原售后服务框架协议。三一国际将继续向三一重工集团采购设备检查、保养、维修、大修及技术改造等售后服务。定价方面,设备检查及保养费按“基础产品服务费×地区系数”计取;维修、大修及技术改造服务费按“工时单价×实际工时×地区系数+合理服务成本”计取,地区系数介乎1.0至3.0。年度交易上限定为:2026年度8,900万元;2027年度2.1亿元。 \n\n公司指出,借助三一重工集团约1,120个服务中心及约4,000名服务工程师的网络,可提升售后响应效率、降低配件管理及运维成本,并优化资源配置。 \n\n在内控方面,三一国际设立了月度对账、半年度市场价格核查、交易上限监控、内部审计、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外部核数师年度复核等多重机制,以确保交易价格及条款不逊于独立第三方水平。 \n\n截至公告日,本公司控股股东梁稳根先生连同其一致行动人等合计持有三一国际约63.83%投票权,并通过可换股优先股间接持有公司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约12.73%;上述股东与三一集团等合计持有三一重工已发行股本约31.09%。基于潜在利益冲突,梁在中、周福贵、唐修国及向文波四位董事已放弃就相关董事会决议的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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