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达国际(01899)近日通过股东大会决议,为公司董事会授予一般性受权,可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开曼群岛适用法律与上市规则,从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或法律规定需举行下届股东周年大会期限届满,或股东在股东大会撤销或修订该项授权之日(以较早日期为准),在市场上从合法来源回购不超过公司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含库存股份)10%的股份。
公告显示,截至股东大会当日,兴达国际已发行股本约为19.20亿股,获授权的回购上限约为1.92亿股。公司强调,回购所需资金将来自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规定可合法动用的自有资金。
根据公告,董事会认为行使回购授权有助于提升公司及股东整体长远利益,为公司股本管理及股东回报带来更多灵活度。公司亦表示,已准备在适当情况下择机行使购回授权,以确保股东权益与公司价值的平衡。董事会将于实施回购时遵守所有香港交易所规定与开曼群岛相关法律。公司此前于不同期间股价高低在1.10至1.60港元/股(近12个月)的区间波动,具体回购价格范围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董事会重申,若启动回购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财务稳健性。
此外,本次股东周年大会于6月5日在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戴南镇召开。根据安排,董事会将在适当时机决定是否行使授权实施回购。若方案施行,回购股份将视公司需要予以注销或转为库存股份,用于后续资本重组或其他合法合规之用途。董事会表示,该授权将为公司带来更多灵活度,持续提升股东价值。公司也提示股东留意公司后续发布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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