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鑫小贷章程修订:董事会授权与股东表决机制进一步明确

公告速递03-26

汇鑫小贷本年度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重点统一将原有“股东大会”表述改为“股东会”,并在此基础上明确了董事会与股东会的职责和权限分工。根据修订后的条款,董事会可提请聘任或解聘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在董事会授予范围内整合和统筹公司日常管理事务。股东会方面,股东可通过决议程序参与重大事项的审议与表决,经中国相关部门备案后生效。

此外,修订内容对监事会会议的召开频次和通知程序进行了细化规定,要求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并在会前发出书面通知。监事会成员包括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职责范围与董事会形成相应制衡。整体而言,本次章程修订进一步明确了董事会授权范围与股东表决机制,强化了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层任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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