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通汽车与大股东国贸控股签订一年期2,000万元物业租赁及服务框架协议

公告速递07-16

2026年7月16日,正通汽车(01728)公告称,已与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贸控股”)签署《物业租赁及服务框架协议》,约定在2026年7月16日至2027年7月15日期间,国贸控股集团向正通汽车及其附属公司出租物业并提供相关物业服务。该协议的年度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20百万元。

根据公告,正通汽车在日常业务中一直向国贸控股集团租赁4S店、办公场所及停车位等多项物业,并采购物业管理及配套服务。鉴于若干历史租赁协议已到期或即将到期,且公司于收购信达国贸汽车集团后业务规模扩大、预计租赁需求增加,双方决定以框架协议的形式继续规范相关交易。

定价方面,双方将在公平磋商基础上,综合考虑物业性质、位置、面积、周边同类市场租金及服务费水平,以及物业经营业务和装修投入等因素,确保交易条款不逊于独立第三方水平。

公告披露,若干历史期间正通汽车向国贸控股集团支付的租金及服务费分别为: 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年度:8.3百万元; 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年度:10.39百万元; 3.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年度:12.6百万元。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4A章,鉴于国贸控股持有正通汽车已发行股份约90.71%,本次交易构成持续关连交易。按上市规则第14.07条计算,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0.1%但低于5%,因此该协议需履行公告、申报及年度审阅义务,惟可豁免独立股东批准。

为确保年度上限不被超出,正通汽车已设立内部监控措施:由行政及财务管理部持续跟踪交易金额;公司外部核数师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将按上市规则对相关交易进行年度审核。

正通汽车表示,框架协议的签订将有助于公司保持生产经营场所及服务的连续性,并对现有及新增业务的物业需求进行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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