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694)9月24日公告称,已与控股股东首都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母公司”)签订新的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协议约定由公司继续管理位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内两处合共约8,500平方米的楼产及配套资产,协议期自2026年10月1日至2029年9月30日,共三年。
主要条款如下:
1. 管理费结构 • 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每年固定费用人民币30,733,440元,另加更换安检机费用(接收前费用2,126,500元、接收后费用1,403,500元按日计提,以及一次性旧安检机搬迁费30,000元)。 • 2027年10月1日至2029年9月30日:每年固定费用人民币32,136,940元。 管理费按成本法定价,并已包含适用增值税。母公司每年3月31日及9月30日前分两次支付。
2. 年度交易上限 • 2026年10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9,500万元 • 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3.8亿元 • 2028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3.8亿元 • 2029年1月1日至2029年9月30日:2.85亿元 年度上限主要依据公司承担的成本及资产运营、维保费用的潜在增长设定,并在前期交易金额基础上预留合理缓冲。
3. 历史交易情况(前管理协议) • 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7,750万元 • 2024年度:3.1亿元 • 2025年度:3.1亿元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未经审计):2.0667亿元,预计2026年前九个月金额不超过年度上限3.8亿元。
4. 其他条款 • 公司负责资产日常维修维护、安保、物业管理等,不得擅自处置资产。 • 母公司承担改建、大修、设备更新等费用;公司承担日常运营相关成本。 • 母公司如因规划需提前收回资产,可提前六个月通知终止协议,毋须补偿。
合规性方面,由于交易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介于0.1%至5%之间,相关持续关连交易须遵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章的申报、年度审核及公告要求,豁免独立股东批准。董事会已批准该协议,兼任母公司职务的宋鲲、李勇兵、杜强、薛荣国及沈兰成五位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告指出,由公司继续管理上述资产可提升资源使用效率及保障能力,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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