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华富建业金融有限公司(00952,下称“公司”)公告称,其全资附属公司华富建业财务有限公司(下称“转让人”)已与泰嘉海运有限公司(下称“受让人”)签订转让契据,拟以82,477,636.99港元的代价向受让人转让其在贷款融资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原个人担保项下的所有权利及利益。
交易结构显示,受让人将分两部分支付对价: 1. 首期款项25,000,000港元将于交割日支付; 2. 剩余代价57,477,636.99港元将分八期、于转让契据日期后第6至第48个月末的最后一个营业日按计划支付,每期金额介乎6,943,561.65港元至7,426,506.85港元。
为担保剩余代价支付,受让人将提供: (i) 由内蒙古庆华集团新能光伏有限责任公司就其位于内蒙古额济纳旗的50兆瓦并网光伏电站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资产设立的第一顺位按揭; (ii) 受让人董事兼唯一股东莫立军先生提供的新个人担保。
公司预计,本次转让将带来约82,500,000港元收益(为交易代价与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贷款账面值差额,最终数额以核数师审阅结果为准)。所得款项拟用于一般营运资金及偿还部分借款。
背景资料显示,贷款原借款人绿巨人能源有限公司(清盘中)自2021年6月27日起未能按期偿还,至清盘令日期(2025年3月7日)未偿还债务总额为250,386,769.05港元。考虑到追偿难度及成本,董事会决定通过本次转让实现变现。
按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章,本交易适用百分比率逾5%而低于25%,构成须予披露交易。
交割日期须在2026年8月14日或双方书面协定的其他日期前,且所有先决条件(包括批文、文件签署及无重大不利影响等)获满足或豁免后方可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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