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FFLES INTERIOR LIMITED(01376,下称“公司”)10月15日晚间公告,在对全资附属公司Ngai Chin Construction Pte. Ltd.(下称“Ngai Chin”)的接管过程中遭遇阻碍,并发现该附属公司章程被修订,新增对两名个人的特别否决权条款,公司股份自2026年4月1日9时起的停牌状态将继续维持,直至达成复牌指引。
公司介绍,Ngai Chin由Flourishing Honour Limited(FHL)全资持有,FHL为公司的间接附属公司。为落实集团治理架构调整,FHL已于2026年9月29日及10月5日通过书面决议,罢免陈明辉先生在Ngai Chin董事会的职务并委任新董事;同日,FHL代表作为唯一股东在新加坡实施接管,但因陈明辉先生及Tan Junda Anthony先生的阻挠,接管至今未有实质进展。
公告指出,Ngai Chin的新董事未能进入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系统办理必要申报,已影响公司履行上市发⾏人附属公司的义务。
更为关键的是,公司发现Ngai Chin的组织章程于2026年7月27日经FHL时任唯一董事陈明辉先生的特别决议修订,并于7月29日提交ACRA。修订后的章程规定:任何罢免董事的决议须事先获得卢立洲先生及卢立发先生书面同意;涉及修订章程、变更业务性质、2,000,000新加坡元以上借款或董事更换等重大决议,同样需两人同意方可通过,并将相关条款列为“Entrenched Provisions”(既定条文)。公司及FHL认为该修订违反新加坡《公司法》(1967年)第184G条,属于无效,并可能构成刑事欺诈。
公司与FHL已要求卢立洲先生、卢立发先生、Tan Junda Anthony先生及陈明辉先生在公告发布后24小时内: 1. 全面配合Ngai Chin管理权交接并撤销上述修订; 2. 将章程恢复至2026年7月27日前状态并完成相关登记; 3. 移交公司文件、印章、银行账户和ACRA系统访问权限。
若未在期限内完成交接,公司及FHL将就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追究民事及刑事责任。
根据复牌指引要求,公司将继续采取措施恢复对附属公司的管控,并按上市规则及时披露后续进展。公司股份停牌状态仍将维持,直至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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