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义能源(03868)与信义光能(00968)联合公布,双方于2025年11月20日(交易时段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同意以现金代价人民币514.59百万元(可予调整)向天津滨海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转让信义光能(天津)有限公司51%注册资本。该股权转让将分三期支付,首期10%款作为按金,第二期88%款于完成约定转让程序后支付,余款2%待上述程序及保证期条件达成后支付。
信义光能(天津)拥有并经营位于天津黄港片区、核准容量为174兆瓦的光伏电站。交易完成后,信义光能(天津)不再作为信义能源及信义光能的附属公司,其剩余49%权益将以会计权益法入账。根据公告,信义能源与信义光能各自就此次交易预期录得税后收益约人民币161.22百万元及157.34百万元。信义能源及信义光能均表示,此次处置可令其盘活现有投资并持续收取余下持股的股息及管理服务费用。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本次交易对于信义能源和信义光能均构成须予披露交易,需遵守上市规则的通知及公告规定。信义能源主要在中国从事大型地面集中式太阳能发电场的拥有及经营,信义光能主要从事太阳能玻璃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并具备太阳能发电场项目开发业务。交易完成日期预期为2025年12月31日。信义能源方面表示,本次转让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作一般营运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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