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026年7月29日讯】港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兴业控股有限公司(00132.HK)今日公告,其全资附属广东绿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称“绿金租赁”)已于2026年7月29日与定兴龙源热力有限公司(下称“承租人”)签订两份融资租赁协议及相关附带文件,交易总对价6,500万元人民币(折合约7,527万元港币)。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该交易属于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的“须予披露交易”。
交易结构及条款 1. 资产收购: • 绿金租赁将按“现状”收购承租人位于河北省保定市的供热设备及设施,其中: – 资产1作价5,500万元人民币(约6,369万元港币); – 资产2作价1,000万元人民币(约1,158万元港币)。 • 资产原值分别为9,765万元人民币及1,911.9万元人民币。 • 绿金租赁将在租赁协议签署日起12个月内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资金来自集团内部资源及/或外部银行融资。
2. 租赁安排: • 绿金租赁取得资产所有权后即回租予承租人供其使用,租期自支付对价之日起共75个月。
3. 租金及利息: • 融资租赁1:总租金7,196.5万元人民币(含本金5,500万元及利息1,696.5万元),按月支付。 • 融资租赁2:总租金1,308.5万元人民币(含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308.5万元),按月支付。 • 租赁利率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2026年7月29日为3%)为基准,并综合融资成本及风险溢价厘定。
4. 保障措施: • 承租人分别支付55万元人民币及10万元人民币免息保证金; • 两份租赁协议均由两名自然人担保人共同及个别责任担保; • 资产本身、承租人在供热协议项下的应收账款及特许经营权、以及承租人全部股东所持股权(30%、30%、20%、20%)被质押予绿金租赁; • 若承租人提前终止租赁,须结清全部未偿金额并支付每份合同5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并清偿全部欠款后,承租人可按每项资产100元人民币的名义价购回资产。
交易目的 兴业控股表示,本次融资租赁交易属绿金租赁的正常业务范畴,将为集团带来稳定收益及现金流。董事会认为相关协议条款按公平、市价原则订立,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截至公告日,兴业控股董事会由两名执行董事(主席张志军先生、总裁符伟强先生)、一名非执行董事(刘加利先生)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国伟先生、林俊贤女士及张华晨先生)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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