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宣派末期股息每10股1.988元人民币,8月10日派息

公告速递06-18

青岛港(06198)公布,2025年度末期股息分派方案已获股东大会通过,剩余末期股息每10股派发人民币1.988元(含税),将于2026年8月10日向H股股东派发。

公司2025年度整体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22.42亿元,以总股本64.911亿股计算,合计每10股派发人民币3.454元(含税)。其中,中期股息每10股人民币1.466元(含税)已于2025年12月24日派发,此次派发的末期股息为剩余部分。H股股息以人民币计值,以港元支付,适用汇率为人民银行于宣派股息日前五个工作日公布的平均中间价(人民币1元兑1.1503港元),折算后H股末期股息为每10股2.2868港元。

股权登记日定于2026年7月3日,届时名列H股股东名册的股东有权收取该笔股息,支票将于8月10日以平邮方式寄发。公司已委任香港中央证券信托有限公司作为收款代理人。

税务方面,公司将为非居民企业股东代扣代缴10%企业所得税;对于境外个人H股股东,一般按10%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但适用税收协定的可按规定申请退税。内地投资者通过港股通持有H股取得的股息,公司按20%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内地企业投资者则自行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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