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01671)于2026年7月21日公告,董事会已决议提名尹琪女士为执行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相关任命尚待股东于股东会批准方可生效。若获通过,尹琪女士的任期将自股东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生效其董事长及提名委员会主席职务。 薪酬安排方面,尹琪女士不会就其执行董事身份收取薪酬,但作为公司企业负责人,将获得基本年薪人民币18.21万元(含税),并享有依据绩效考核及工作成果等因素确定的浮动绩效年薪及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保险、公积金。该薪酬标准依据公司《2026年度企业负责人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制定。 简历显示,尹琪女士现年46岁,现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自2004年7月至今,她在天津临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临港经济区管委会、天津市滨海新区及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等单位历任职员、主任、副局长、书记及风险控制部部长等职。2011年6月,尹琪女士获得南开大学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管理学博士学位。 公告并披露,尹琪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过去三年未在天保能源或其附属公司任职,亦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或监事;其并未持有天保能源及其相关法人任何股份或债券。公司确认,关于尹琪女士的委任,亦不存在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披露的其他事项。 公司表示,将于适当时候向股东寄发载有此次执行董事提名等内容的通函及召开特别股东会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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