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0日,山高新能源(01250)与控股股东山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公告,旗下全资附属公司菏泽山高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已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設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签署《212.5兆瓦集中式风力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合同》(“EPC合同”),合同总价人民币12.34亿元(含税,可随国家税务政策调整)。\n\n项目位于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西南部,总装机容量212.5兆瓦,固定单瓦价格为人民币5.806元。建设周期不超过518个日历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n\n12.34亿元的合同总价具体包括:\n1. 建筑安装工程费3.01亿元;\n2. 设备购置费5.27亿元;\n3. 勘察设计费446.25万元;\n4. 措施项目费1,482.20万元;\n5. 其他费用7,148.91万元;\n6. 暂估价(场址前期工程及综合配套协调费)3.07亿元;\n7. 暂列金额850万元。\n\n项目资金将由山高新能源集团内部资源及银行借贷支付,完工后由菏泽山高清洁能源拥有并运营。\n\n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章,山高新能源与山高控股各自适用百分比率均超过25%但低于100%,本次交易构成主要交易。山高新能源已获控股股东山高控股以书面方式批准,无需召开股东大会;山高控股将另行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审议该交易。\n\n山高新能源及山高控股预计将于2026年8月31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相关通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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