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源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990)10月29日公告称,其就出售附属公司的买卖协议构成主要交易所需刊发的通函将继续延迟寄发。公司此前已于2026年7月9日、2026年8月5日及2026年9月8日分别发布公告披露有关出售事项。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4.41(a)条,上市公司须在相关公告刊发后的15个营业日内寄发通函。因需额外时间编制资料,至源控股已向联交所申请并获准豁免严格遵守该时限,但须在2026年11月30日或之前完成通函寄发。联交所保留在公司情况发生变化时更改或撤回该豁免的权利。
此前,至源控股已根据上市规则第14.44条通过书面方式取得股东批准,取代召开股东大会,从而推进本次主要交易。公司在公告中重申,管理层正加紧准备所需信息,以确保按期完成通函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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