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7日,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09981)公告,其全资子公司长园电子(东莞)有限公司已就深圳市长园特发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授信业务,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2,000万元。
公司此前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东莞电子在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为深圳特发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本次签署的合同属于前述额度范围内。
合同约定,东莞电子为深圳特发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三年止,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相关费用等。
截至目前,沃尔核材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210,440万元(折合约21.04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39%及总资产的17.08%;已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61,897.11万元(折合约6.19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53%及总资产的5.02%。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上述担保全部面对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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