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华百货控股有限公司(00602)9月21日公告称,关于处置租赁装修及设备的重大交易所需的通函寄发时间将由原定最迟2026年9月21日顺延,最新预计寄发日期为2026年10月23日或之前。
公司表示,延迟原因在于需要更多时间编制及/或落实通函所载若干资料,包括营运资金充足证明、债务声明等财务信息。为此,佳华百货控股已向联交所申请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规定。
公告显示,若相关豁免获批,公司将按新的时间表完成通函寄发工作;若未获批,公司将遵循其他上市规则要求并作进一步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期,公司董事会由三名执行董事庄陆坤、庄沛忠及庄小雄,以及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钱锦祥、孙聚义、艾及与邢紫君组成。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