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创新投资有限公司(01217)8月19日公告称,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已于2026年8月18日就2019年涉虚假新闻报道案作出判决,裁定公司及相关人士胜诉。法院裁定第一被告苹果日报有限公司及第二被告苹果互联网有限公司需就2019年11月至12月刊发共十篇涉诽谤文章向原告人赔偿合共150万港元,并支付相关利息及全部诉讼费用。
公告还披露,原告人与第三被告罗伟光已达成和解;因未能完成送达法庭文件,原告人决定不再对第四至第七被告继续追讨。
公司表示,该判决纠正了涉案虚假报道对公司及相关人士声誉造成的损害,并将继续关注事件进展,按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适时发布后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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