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科技租赁(01601)再签融资租赁协议 涉资2,000万元

公告速递08-31 21:05

8月31日,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01601)公告披露,公司当日作为出租人与安徽昊方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协议 II》。根据协议:\n\n1. 本次公司将以人民币2,000万元的转让价款向承租人收购其自有的“冷室压铸机、数控液压压机等精密金属成型业务项下设备”(租赁资产 II),并随后以售后回租方式租回给承租人,租赁期为24个月。\n\n2. 在租赁期内,承租人需按季(期末支付)向公司支付总计约人民币2,125万元的租赁款项,其中包括融资租赁本金2,000万元及融资租赁利息收入(含增值税)约125万元。\n\n3. 担保安排方面,承租人一名最终实益拥有人及其一间全资附属公司将分别为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协议 II》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n\n公告同时回顾,过去十二个月内,双方曾于2025年9月19日签署《融资租赁协议 I》。协议 I 规定,公司以人民币4,500万元收购“催化脱脂炉、镀膜机等金属成型精密部件业务项下设备”(租赁资产 I),并以24个月期售后回租予承租人,承租人按季支付总额约4,816万元的租赁款项,其中包括融资租赁本金4,500万元及融资租赁利息收入(含增值税)约316万元。\n\n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4.22条,因两项交易在12个月内发生,需合并计算相关百分比率。合并后最高适用百分比率高于5%但低于25%,因此《融资租赁协议 II》项下交易被认定为须予披露交易,需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章的通知及公告规定。\n\n中关村科技租赁表示,融资租赁业务系其日常及一般业务之一,通过与承租人的合作可在租赁期内带来稳定的收入与现金流,交易以正常商业条款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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