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集团控股(02221)通函寄发时间延后至2026年7月24日或之前

公告速递07-17

创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02221)7月17日公告,公司原计划于2026年7月17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有关主要交易——融资租赁安排的通函,现因编制及落实通函所载若干资料需要额外时间,寄发日期将延迟至2026年7月24日或之前。

通函将载列: 1. 融资租赁及附带文件的进一步资料及其项下拟进行的相关交易; 2. 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资料; 3.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此次通函延迟不影响融资租赁安排的既定进程。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准备工作,并于新时限前完成通函寄发。

截至本公告日期,公司执行董事为朱勇军先生及潘轶旻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杜芸女士、罗俊超先生、唐嘉乐博士及蔡伟石先生(荣誉勋章,太平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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