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一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1470)9月10日公告称,董事会已委任李华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辖下提名委员会成员,任命自2026年9月10日起生效。 公开资料显示,50岁的李华女士1999年6月获山东法律学校经济法律事务专业文凭,2004年6月取得山东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999年7月至2008年7月,她在山东东原律师事务所工作,主要负责财务及法律支援;2008年8月至今担任山东法雅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业务涵盖企业法律顾问、企业管治与合规,以及商业合约事务。 根据已签署的委任函,李华女士任期自2026年9月10日至2027年9月9日,并须在公司下一届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获准连任。其年度董事袍金为48,000港元,按月发放,并将就未满服务期按比例计算。 李华女士已确认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13(1)至(8)条所载的独立性因素,并与集团及其主要关联人士不存在任何财务或其他利益关系。她亦不持有公司或其相联法团的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 随着李华女士的加入,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现由不同性别的成员组成,公司已重新遵守上市规则第13.92(2)条及企业管治守则第B.3.5条的规定。此前,公司因孟子超女士于2026年6月5日及9月4日相继辞任而短暂未能满足相关性别多元化要求。 此外,根据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第83(3)条规定,李华女士将于即将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并可在该会上获提名重选连任。公司计划适时刊发补充通函及股东周年大会补充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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