玮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月27日晚间发布补充公告,披露有关贷款协议及不合规事宜的通函寄发时间再度延迟,并决定转而召开股东大会以审批相关提款事项。 此前,公司曾于2025年12月12日、2026年1月6日、1月27日及2月25日发布系列公告,说明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及出现不合规事项的情况。按最初安排,玮俊生物已取得持股约51.30%的大股东中国成功有限公司书面同意(持股91,550,243股),计划依据《上市规则》第14.44条,以书面股东批准方式通过提款决议。 根据《上市规则》第14.41条,若交易拟通过书面股东批准方式获批,公司须于相关公告后15个工作日内寄发书面批准通函,截止期限为2026年1月7日。然而,因编制通函所需时间超过预期,玮俊生物未能如期寄发,并决定改采召开股东大会的方式审议提款事项。即将寄发给股东的通函将包含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通知。 基于对通函中若干资料的进一步整理和厘定,公司原计划最迟于2026年3月28日寄发的通函,将再度顺延,新的寄发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25日或之前。 董事会现由执行董事兼主席、行政总裁林家俊及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黄保强、王子牛、许慧龄组成。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