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1513,下称“丽珠医药”)于2026年9月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以书面传签方式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人,表决结果均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根据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实施分配方案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不含回购未注销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2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6年9月24日(星期四)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等相关事项。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26年9月8日披露。
公司董事会表示,将按相关法规和程序持续推进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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